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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方法的公告》(天津人民社会保障局〔2025〕3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应付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有关问题的公告》(任堇社办发[2025]106号)

贷款范围和条件
1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其中无不好的信用记录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商业担保贷款。全市商业担保贷款包含个人商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商业担保贷款。
font-size:15px;">(2)创办经营实体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买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其他贷款。
(1)处于法定工作年龄,且没有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
2.在本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无不好的信用记录,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无拖欠职工薪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紧急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规定条件职员包含:城镇登记失业职员、就业困难职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职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解决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职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
(1)在平台就业期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购置生产经营工具的职员;
(3)贷款买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5)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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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重点创业群体、“项目+团队”成员申请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上浮至50万元,以同一个“项目+团队”成员一同申请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的,总额低于300万元。
3.自主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使用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LPR)加减点方法确定,以LPR加50个基点为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具体数值由经办银行依据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贴息管理
2. 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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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信息管理软件开发完成之前,经办工作由各级经办机构手工完成。
受理部门